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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型基金会的价值
 
资助型基金会的价值是以资助促进公益生态发展,这是付涛在《资助型基金会价值(案例)研究》之《综述》中开宗明义的表达,可谓切中肯綮。《综述》对于这项研究的背景、由来、研究方法、目标、研究过程及最终成果,作了条理清晰的阐述,值得认真研读。对中国第一批11个资助型基金会(包括转型中)的案例研究,颇具深度,对于中国基金会的发展转型及公益生态系统的构建,有很好的借鉴价值。

本课题是中国资助型基金会研究的开篇之作,留待10年、20年之后,当资助型成为我国基金会主流模式的时候,其在公益革新史上的地位,完全可以预期。

在中国6500多家基金会中,“资助型基金会的数量很少,可能总量约20~30家,不会超过40家”(引自《综述》)。从全球范围看,在公益价值链中,基金会基本上定位于资源供给者。类比商业,基金会一般做“投资”,不自己做“产品”。基金会与公益服务组织形成“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合作伙伴关系。

以美国为例,非营利组织的捐款,来自个人的约占82%,来自企业的不到5%,来自基金会的占13%左右。美国(以及其他各国)大部分基金会有自己的固定基金,在公益市场,基金会不是募捐者,而是资金提供者,是真正意义上“有钱出钱”的主;相反,中国的基金会是吸纳捐款的主体,且拿了捐款主要自己来花,做项目。中国运作型基金会占绝对多数,这个现状,并不反映运作型基金会与资助型基金会相比孰优孰劣,但可以反映中国基金会业态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也是中国特色所致。

分析原因,大体有三:

首先,不少基金会是由草根NGO转身而来的。在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之前,民间公益慈善组织难以登记,不少机构只能登记为企业,很多公益人无奈“非法行善”。当时,我还在中国青基会任职,曾撰文《非公募基金会:背负中国第三部门的希望》,指出“只有等非公募基金会出现,我们才有条件声明:中国有了真正的民间组织”,并给草根NGO朋友支招儿:借助《基金会管理条例》设定的法律许可,选择“造车上路”或“借车上路”。前者,筹资200万元,自己造一台非公募基金会的“车”,装上已有公益品牌的“货”,驾车上路;后者,游说愿意做慈善的富人或企业,让其接受你的公益理念和项目,出资成立基金会。前者的好处是独立性强,后者的优点是资金来源可靠。事实上,许多草根NGO就是这么做的,一批运作型基金会即NGO型基金会应运而生。有代表性的比如早期的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后来的天使妈妈基金会、爱的分贝基金会。

其二,中国企业基金会数量不少,其特点是,既“早熟”,也不成熟。在美国,10万家基金会中,公司基金会仅有2700来家,慈善捐款来自企业的比重也很小。美国数量最多的是家族基金会、私人基金会,用的不是公司的钱,而是个人的钱,包括现金、股权、遗产捐赠等。比尔·盖茨的微软公司有一个小的公司基金会,用公司的利润来支持;而由盖茨夫妇办的家族基金会是个大基金会,由个人捐赠股权设立。

中国的慈善捐款,60%以上来自企业,这也是中国特有现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富起来的是一批私人企业家,无论是出自承担社会责任的自觉也好,为了提高企业的美誉度也好,抑或是担心“不共享就要被共产”(卢德之的理论),还有道德绑架因素,许多企业提前预支了自己的收益来做公益。企业办的基金会,多半会自己做公益,这也顺理成章,毕竟做资助型基金会需要较高的专业水平,这并非企业基金会所长。

其三,草根NGO能力不足,与其资助他们花钱,不如自己花钱来得踏实。我与一些基金会领导人讨论时,不少人持这种观点。我则会谈四点不同看法:第一,草根组织弱是因为资源少,所以需要基金会多给资源;第二,找人做事比养人做事更有效率,如果资助一家草根组织项目做得不成功,可以换人,机构换员工可不那么容易;第三,推动公益行业发展,基金会责无旁贷,也需要勇于承担资助项目可能出现的失败风险;第四,公益是一个生态系统,行业整体好了,基金会也会活得更好,基金会要做热带雨林中的参天大树,不要成为沙漠中的胡杨树。还有一条,《基金会条例》把管理费用定得那么低,其中的立法思想就包含了这一点:基金会是公益资助机构,而不是公益项目的运行机构。

这些年,一批有实力的基金会,包括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开始向资助型机构转型,与草根NGO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成长,在推动公益行业价值链、生态链产生良性变化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影响力。

对于资助型基金会的未来发展,在五个层面存在突破的可能性:

第一,突破官办基金会的“利益铁三角”。

有政府背景的基金会在过去二三十年的发展中,曾经在动员社会资源、弥补公共服务投入不足和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创造了诸如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优秀公益项目。这些“老牌”基金会影响力大了,发现在社会捐赠活动中,来自自然人的捐款笔数多,金额少,管理成本高;来自企业的捐款,笔数少,金额大,管理成本低,于是转而“理性”选择“大客户”战略。无独有偶,企业捐款人最喜欢项目的政府背景和捐款投入硬件建设。政府背景有助于企业建立良好的政府关系,而投资硬件由捐赠企业命名,是提升企业美誉度的最好软广告;对于基金会来说,与政府合作的项目,政府还可能匹配资金,参与管理,省了基金会很多管理成本。政府背景、企业青睐和基金会“傍大款”策略形成的“利益铁三角”,不断强化捐赠资金的硬件导向和向体制内的逆向流动,成为民间捐款回归民间的巨大障碍。而这种固有利益关系的惯性力量,成了这类基金会改革转型难以突破的路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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