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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工作制的悖论
 

截止4月15日下午14:30分,在百度上输入“996”,出现约23600000个结果,而在360搜索引擎上,则提供了诸如996工作制度、995工作制是什么意思、马云996等更为精准的导航。

“996”是一种工作制,指的是早9点上班,晚9点下班,中午和傍晚休息1小时(或不到),总计10小时以上,并且一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当然,这完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工作制度。

为什么“996工作制”突然被热议?因为马云先谈这个问题,其后知名人物、公众人物被卷入话题。

但是正如所有的热点一样,“996”话题的热度也注定会经过一段时间被蒸发。事实上,没有一家公司会蠢到让人力资源部们真去制定“996工作制”,因为“996工作制”的目标人群根本不是普通员工,而是高阶经理人群。

为了延续企业的生命,企业的创始者们不得不殚精竭虑。中国民营企业平均只有2.9年寿命,而国有企业5年左右。我国每年注册15万家民营企业,每年又消失10多万家。60%的民营企业在5年内破产,85%在10年内消亡。这意味着,大部分新创企业活在生死之间。

为了寻得生存空间,企业的创始者需要承担更多的压力,挤压自己的时间,当然他并不指望普通员工和他那样拼命,但却可以通过高薪,要求他的管理层拿出更多的私人时间。

因此,“996工作制”的焦点根本不在公司与普通员工的关系,而是在老板和他的高阶经理人之间的关系上。有一种舆论认为,基于在企业的薪酬、权利、选择权的不对等,高阶经理人应该比员工更合适“996工作制”。

高阶经理人是否要匹配“996工作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这需要从两个层面上分析。

首先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高阶”的身份必须名副其实—如果只是名义上的,权利和义务就会形成巨大事实落差,要让高阶经理人主动执行“996工作制”,仅靠老板的精神引导,不合乎实际。即使名副其实,由于“996工作制”无法成为公司制度,更多只有使得高阶经理人和老板形成价值观、精神统一后,才能潜在兑现“996工作制”,但是,值得注意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板自己是否在365天内履行“996工作制”,很值得怀疑。

其次是“996工作制”的效果问题。

现代工作制度的确立,肇始于泰罗制(TAYLORISM),其创立者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勒(Frederick Winslow Taylor)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他在《科学管理》一书中说过:“科学管理如同节省劳动的机器一样,其目的在于提高每一单位劳动的产量”。

请注意,泰罗提到了“节省劳动”。“996工作制”实际是对劳动者的劳动时间的延长。尽管高阶经理人拥有比普通员工更高的薪酬、福利、权利,但其本质上也是劳动者,而在“996工作制”下,对于他们的劳动付出,或者说是剩余价值,老板的目的是,希望获得比普通员工更多。

事实上,欧美以及日本的企业早对泰罗制进行了发展,其中特别是对高阶经理人给予“合理的日工作量”,允许他们甚至有一个比普通员工更多的假期权利,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成熟的企业,也发生在发达国家的创新企业中。

尽管,在高阶经理中,主动愿意接受“996工作制”者有之,但也很难想象,在疲于“996工作制”下的忙碌的人,如何能够产生创造力和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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