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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三定方案”公布:新设两司,原监督检查局更名
 

2019年3月1日中国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布了《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新的财政部“三定方案”,对财政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均有所调整。内设机构方面,财政部新设立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监督检查局更名为监督评价局,两部门职能调整较大。

财政部原“三定方案”为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财政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此后随着2014年以来新一轮财税改革的推进,财政部内设机构和职能相应也做了一些调整,如增设了政策研究室,将原企业司调整为资产管理司等。

多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财政部将根据中编办发布的新“三定方案”,制定财政部部内的“三定方案”,以进一步明确部内各司局的职能和编制等重要事项,目前这一方案尚未落地。

新“三定方案”调整要点

新“三定方案”对财政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均有所调整。

与原“三定方案”相同,财政部仍设部长1名,副部长4名。目前财政部有程丽华、刘伟、余蔚平、邹加怡、廖岷等五位副部长,其中余蔚平自2015年7月起任财政部副部长,刘伟自2017年2月起任财政部副部长,另外三位副部长依次分别于2018年3月、2018年6月、2018年5月被任命为财政部副部长。

按方案,财政部机关行政编制新增18名,其中司局级领导职数由原“三定方案”中的94名提高至96名,增加2名。

机构设置方面,财政部部机关仍设立了22个司局,其中原科教司、文化司重新合并为科教和文化司,同时,配合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新设立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原监督检查局更名为监督评价局,原农业司更名为农业农村司。

职责划分方面,新“三定方案”明确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政管理职责、非税收入管理职责方面的具体分工。如:“财政部负责提出税收立法建议,与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财政部负责组织起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由财政部组织审议后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上报和下发”等。

此外,方案还对财政部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方面的分工予以界定。

新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按“三定方案”,财政部新设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其主要职责包括: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海洋、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目前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已经成立,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下设的环境与资源处,已经划转到新成立的司局,此前该处室主要承担生态文明财政制度建设、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管理资源环境领域相关部门预算等职能。

此外,另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农业司下设的林业处承担的相关职能也已划转到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但处室相关人员是否一并调整到新司局,尚未确定。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陈少强告诉《财经》记者,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已日益重要,“绿色”是国家“十三五新发展理念”之一,近年来中央提出的“三大攻坚战”就包含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去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组建了生态环境部和自然资源部。为了更好地对接相关部委的工作,推进生态文件建设,财政部通过整合部内相关司局职能,新设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监督评价局职能调整较大

本次财政部内设机构调整中,原监督检查局更名为监督评价局,其承担的职能也将有较大变化。

原监督检查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办理违反财税政策、法规、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负责财政部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等。

由于财政部的监督检查职能与审计署存在颇多重叠之处,201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划入审计署,因此,监督检查局的职能也随之会有较大调整。

主要变化包括取消或淡化了监督检查局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查处财经违法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等职能,新增了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职能。

目前,财政部的预算绩效管理职能主要由预算司下设的预算绩效管理处具体履行,一位了解情况的相关司局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预算绩效管理处不会被整体划转至监督评价局,其承担的部分业务职能将划转,具体划转内容两司局正在协商中,将在财政部部内“三定方案”中最终明确。

此外,由于财政部的主要职责之一是负责管理全国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因此,监督检查局承担的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职能予以保留。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监督检查局安排的部分监督检查工作具体会交由财政部驻各省份(除西藏)和五个计划单列市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完成,直接对口处室为专员办的监督检查处,预计在中编办未来发布的财政部派出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方案中,专员办监督检查处将更名为监督评价处,相关职能也会随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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