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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申请加入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新加坡协会须知

一、 入会条件
  经营公司须: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下称“商务部”)批准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
(二)足额缴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
(三)当年通过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年度审核;
(四)系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下称“承包商会”)会员;
(五)自觉履行承包商会会员义务,服从承包商会协调;
(六)具有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书面推荐。
  二、 入会材料
(一) 从事非建筑劳务业务的公司提交:
1、加入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新加坡协会(以下简称“新加坡协会”)的申请书及申请表;
2、通过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年检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
3、承包商会会员证书复印件;
4、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书面推荐函。
(二)从事建筑劳务业务的公司提交:
除以上四项材料外还需填写《开展对新加坡建筑劳务合作业务申请表》。
(注:经营公司申请开展对新建筑劳务业务另有其它规定,详见《经营公司开展对新加坡劳务合作业务经营资格条件》)
  三、 入会费用
  1、 申请加入新加坡协会开展非建筑劳务业务的会员公司,需每年交纳1500元人民币的协会经费;
  2、 申请加入新加坡协会开展建筑劳务业务的会员公司,首次交纳2万元人民币,以后每年交纳1万元人民币的协会经费。
  四、 入会程序
  承包商会在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及协会经费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事宜。对经审核准予入会的公司,承包商会将复函通知,会员公司会籍以承包商会复函日期为准开始生效。
开户名称: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开户行:工行百万庄支行
帐号:02000014090144472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A座10层
邮编:100037
电话:010-88083089,88083125
传真:010-88083081

※汇款时,请在汇款单用途栏写明“承包商会新加坡协会经费”。
来源: 劳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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