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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9月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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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

专业学位课程班招生简章

一、 招生背景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各单位纷纷提出创建学习型单位的活动。我校积极配合这一创建学习活动,为满足全面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中对中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要,特面向公 检 法 司等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举办在职法学硕士班,为在职人员提高学历水平,并为具有本科学位的在职人员不脱产获取法学硕士学位创造条件。


项目优势:
  1、最权威的专业师资、高品质的专业课程.
授课教师主要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他们中有学界泰斗,有学科带头人,高品质的课程,既保证学科知识相对全面性、系统性、理论性,也强调其前沿性、针对性、实务性。

2、全市第一家申硕重点班,增加申硕英语辅导课程,从一开始就瞄准申硕的目标。大大提升学员申硕能力。一般学员申硕困难主要集中在英语上,强化英语训练,势必大幅度提高申硕率.

3、灵活的学习方式、严谨的教学管理。
免试入学,学制2年,符合条件者共有4次申硕机会,且难度不大,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长假集中面授来校学习,也可选择周末上课;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不影响学员正常工作。学校为每个班级设有班主任,进行教学管理,服务学生。

4、广受欢迎的办学方式、丰富的校友资源。
使学员建立起来自各行各业的同学联系,丰富的校友资源,将为学员的事业提供多方面的支持。

三、 开设专业: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 宪法与行政法学

四、 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课程设制
学分
马克思主义理论
校考公开课(开卷)
2
英语
国家考试课
2
法理学
国家考试课
2
中国法制史
国家考试课
2
宪法学
国家考试课、宪行专业校考课
2
刑法学(总论、分论)
国家考试课、刑法专业校考课
总论2、分论2
民法学
国家考试课、民法专业校考课
2
物权法
民商专业校考课
2
债权法(含合同法)
民商专业校考课
2
商法(含公司、证券法)
民商专业校考课
2
经济法理论
经济法专业校考课
2
竞争法学
经济法专业校考课
2
金融法学
经济法专业校考课
2
企业法与公司法学
经济法专业校考课
2
外国刑法学
刑法专业校考课
2
犯罪学
刑法专业校考课
2

注:标注某专业校考课的课程,同时为其他专业的选修课。课程可能根据学校教学要求作个别调整。根据学生实际工作需求,将由针对性的可设诸如知识产权法、财税法学、房地产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军事法学、律师法学、国家赔偿法、港澳基本法与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学、民事执行法学、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司法鉴定、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WTO与中国法律等选修课程。根据学科发展,开设一些专题讲座及前沿学术报告。

五、 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一定工作经验者。
2.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只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须由单位推荐,并经我校择优审查通过。

六、 学制与教学方式:
  1.学制:2年
2.教学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 授课地点在 中国政法大学校内。
周末班\集中班:2008年09月20-21日

七、 收费标准:
  1.学费14000元;学费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交纳;报名费200元 考前辅导和资料费
2.正式开课后,因学生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视为自动退学,不退报名费、学费等。

学位申请与证书颁发:
  1.学员完成培养规定课程,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班证书。
2.推荐按照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规定申请我校法学硕士学位,获得国家承认法学硕士学位。
3.公、检、法、司系统的优秀学员,可由单位推荐攻读我校五部委法硕,获得国家承认法学硕士学位。
4.高等院校系统的优秀学员,推荐攻读我校高校教师在职硕士学位,获得国家承认法学硕士学位。
5.成绩特别优秀的学员,推荐参加我校计划内研究生招生单独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

报名电话:
 

联系电话: 010-62920618 62920617
传真报名: 010-82414854
联系人:阴老师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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