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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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婴幼儿教育、管理、服务机构:
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试点培训鉴定工作的精神,为了满足社会对婴幼儿教育技能人才的需求,于2007年7月开始举办《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和《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试点培训。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报名工作。
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专业技能人才证明可记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同时也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并且,国家对此实行"就业准入",从业人员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
一、适合人群 主要从事0—3岁婴幼儿生活照料、护理和教育的工作人员。
二、职业等级
划分为3个等级,即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参加对象及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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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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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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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育婴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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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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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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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验 |
四、开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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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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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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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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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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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育婴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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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六
(2008年04月26日起滚动开课) |
东直门香河园路甲3号自来水党校培训中心 |
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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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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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日
(2008年04月27日起滚动开课) |
东直门香河园路甲3号自来水党校培训中心 |
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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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认证
参加培训和鉴定(考试)、评审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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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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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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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育婴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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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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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法律法规、0-3岁婴幼儿生理发育特点、心理发展特点、营养、日常生活护理、教育等培训。
授课内容注重基础理论教学,突出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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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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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及考试和证书费) |
220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及考试和证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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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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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份(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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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课时间 |
每周六(2008年04月26日起滚动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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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日(2008年04月27日起滚动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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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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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不通过下期免费重修、有效就业保障,
高通过率!
2、最新推出,区别于协会证书,真正的职业资格证书! |
六、证书样本
报名要求:
个人填写《育婴师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报名登记表》。
初审合格后,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个人相关业绩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两寸免冠浅蓝色底彩色照片五张和一寸免冠浅蓝色底彩色照片1张。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阴老师、魏老师
电话: 010-86920857 86921989 86926591
传真: 010-82414854
Email: service@cn21.com.cn
传真: 010-82414854
值班电话:13911161267 1368116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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