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为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的指示精神,物流师职业资格考试于2006年开始实行全国统考,一年两次。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各有关单位(公司)请按照通知招生要求,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培训、鉴定报名工作。鉴定合格者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
配合国务院颁布文件规定:为规范物流行业的整体水平以适应加入WTO后的竞争需要,要求在将来的几年内在全国范围,物流行业实行就业准入:相关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新员工时必须要求持证上岗。因此参加劳动部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的考试迫在眉睫!
您通过本系列培训所得到的收益:
获得国家最高权威机构和行业权威机构的认证,提高个人和企业的竞争力度获得实战技能与经验,提高作战能力与行业内高手分享成功经验。
一、认证对象
致力于个人素质的提升、自己职业发展的竞争力、更快的确立自己在物流行业的发展优势,并且在生产与流通领域中从事与采购、供应、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配送、信息服务等物流活动相关工作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职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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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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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物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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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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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物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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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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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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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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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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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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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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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对象及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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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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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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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物流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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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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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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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 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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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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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职业)指: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仓储管理、交通运输、信息管理。 |
四、开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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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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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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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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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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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物流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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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09日 |
朝阳区左家庄15号院科技推广中心 |
RMB48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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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3月23日 |
| 2008年04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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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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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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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邮电大学 |
RMB23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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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3月22日 |
北京卫生学校 |
| 2008年04月12日 |
朝阳区劲松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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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B2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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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物流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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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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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邮电大学 |
RMB1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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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3月22日 |
北京卫生学校 |
| 2008年04月12日 |
朝阳区劲松三中 |
五、资格认证
参加培训后,经统一组织的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六、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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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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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物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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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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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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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物流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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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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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概述、物流运行系统、物流管理系统、物流装备与标准化、
物流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
物品采购、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运输管理、生产物流管理、
国际货运管理、 物流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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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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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共分 2 份试卷 , 均为笔试 . 卷一为基础知识 , 卷二为技能操作,管理师需参加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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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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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全国统考 , 一年 2 次 . 分别在 5 月和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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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证书样本
报名要求:
个人填写《企业物流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交 4 张 2 寸 照片。
单位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阴老师、魏老师
电话: 010-86920857 86921989 86926591
传真: 010-82414854
Email: service@cn21.com.cn
传真: 010-82414854
值班电话:13911161267 1368116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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