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广告设计方面人才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决定于2007年起正式启动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试点认证工作。
一、报名人员范围:各企事业单位、各服务行业从事各类设计、企划的相关人员、广大的设计爱好者及有意转向此领域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相关专业的本科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的专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助理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培训内容:理论知识、专业技能。
1、理论知识:包括职业道德与专业知识。
2、专业技能:包括制作技能(图像处理)、表现技能、设计创意、设计表现等相关内容。
3、理论及技能部分均为上机操作。
广告设计师
上课时间 :2007年7月
培训费用 : 3850元(包括培训教材、考试费、鉴定费、综合评审费)
助理广告设计师
上课时间 : 2007年7月
培训费用 : 2360元(包括培训教材、考试费、鉴定费)
考试时间 : 2007年11月 参加全国统考
报名要求:
个人填写《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报名登记表》。
初审合格后,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个人相关业绩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两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或兰底)七张.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阴老师、魏老师
电话: 010-86920857 86921989 86926591
传真: 010-82414854
Email: service@cn21.com.cn
传真: 010-82414854
值班电话:13911161267 1368116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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